香草科技有限公司 隱私權政策
文件資訊
| 項目 | 內容 |
|---|---|
| 文件名稱 | 香草科技有限公司隱私權政策(Vanilla SI Platform Privacy Policy) |
| 適用平台 | 香草SI 多租戶 SaaS 平台(框架+模組架構;AI 客服、跨境電商自動回覆、多語系營運) |
| 版本 | v1.0 |
| 生效日期 | 2026-10-24 |
| 適用網域 | https://vaillai.com(對外網站)、https://cp.vaillai.com(平台控制台,含商家後台與 API) |
| 語言版本優先順序 | 繁體中文版(zh-TW)為準,英文版(en)、日文版(ja)與泰文版(th)為輔助翻譯版本。各輔助翻譯版本內容如有歧義或不一致,以繁體中文版為準。 |
| 撰寫時點平台狀態 | 撰寫時點(2026-10-24)平台仍處測試階段,尚未對搜尋引擎開放索引;計價方案已於官方網站公告(詳見《服務條款》第 5.1 條),商家註冊尚未開放。 |
1. 適用範圍與生效日期
本章規範本政策之適用對象、適用範圍、效力期間,以及本政策與本平台之《服務條款》之關係。
1.1 本政策規範本平台就個人資料之蒐集、利用、保管、委託處理、跨境傳輸、當事人權利之行使及本政策之變更等事項所為之處理行為。
1.2 適用範圍
- 1.2.1 本政策適用於下列網域及服務:
- 1.2.1.1 對外網站:https://vaillai.com
- 1.2.1.2 平台控制台:https://cp.vaillai.com(商家後台與 API)
- 1.2.2 本政策所稱「本平台」,係指香草科技有限公司以「框架+模組」架構提供之 AI 客服、跨境電商自動回覆與多語系營運等多租戶 SaaS 平台;平台支援繁體中文(zh-TW,預設)、英文(en)、日文(ja)、泰文(th)等語系。
- 1.2.3 本政策適用於平台之使用者與商家,以及平台管理者。
1.3 適用對象
- 1.3.1 帳號使用者:於本平台註冊並持有帳號之人,包括平台管理者與商家使用者。
- 1.3.2 商家(tenant):於本平台建立組織並使用各項模組之經營者。
- 1.3.3 個人資料當事人:其個人資料經由本平台蒐集或處理之自然人。
1.4 生效日期
- 1.4.1 本政策自 2026-10-24 起生效。
- 1.4.2 本政策為初版,取代本政策生效前所有就同一事項所為之口頭說明、書面說明或網頁標示。
1.5 與《服務條款》之關係
- 1.5.1 本政策為本平台之《服務條款》之組成部分。兩者內容不一致時,有關個人資料保護之部分以本政策為準,其餘部分以《服務條款》為準。
- 1.5.2 使用者於使用本平台前,應一併閱讀本政策與本平台之《服務條款》。
1.6 不適用範圍
- 1.6.1 第三方服務(包括 Google 服務、金流服務、LINE 官方帳號、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瀏覽器擴充套件)就其自身接觸之資料所為之處理行為,適用該第三方各自之隱私權政策與相關條款;本平台對其不負資料處理者之責任。
- 1.6.2 平台統一提供之 AI 模型供應商(見第 14 章)就 AI 輸入內容所為之處理行為,適用該供應商之相關條款。
2. 業者與聯絡方式
本章規範本平台之經營業者、個資保護負責人及主管機關等基本資訊。
2.1 業者
- 2.1.1 名稱:香草科技有限公司(英文:Vanilla Technology Co., Ltd.;平台品牌:Vanilla SI)。
- 2.1.2 註冊地:台灣。
- 2.1.3 統一編號:【待補:台灣統一編號】
- 2.1.4 營業型態:本平台為純線上營業,無實體營業場所,故不另列示營業地址;若有變更將以公告為準。
- 2.1.5 負責人:依公司登記資料所載之負責人為準(不在本政策另行記載姓名)。
2.2 個資保護負責人
- 2.2.1 個資保護負責人:吳家豪。
- 2.2.2 個資保護負責人暨本政策之完整聯絡方式,詳見第 16 章。
2.3 平台資訊
- 2.3.1 對外網站:https://vaillai.com
- 2.3.2 平台控制台:https://cp.vaillai.com
2.4 主管機關
- 2.4.1 本平台之個人資料保護業務受下列主管機關監督:中央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臺北市松仁路 3 號);地方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依本平台營業所在地)。
3. 蒐集之個人資料
本章規範本平台所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及其對應之蒐集目的。
3.1 本平台依本政策第 4 章所列方式蒐集下列個人資料;每一項目之蒐集目的如各該表所載。
3.2 帳號資料
| 資料項目 | 蒐集目的 |
|---|---|
| 電子郵件(唯一識別) | 帳號識別與登入、寄送電子郵件驗證信與密碼重設信、系統通知 |
| 密碼(以 bcrypt 單向雜湊儲存,平台不保存明文) | 帳號身分驗證 |
| 顯示名稱 | 介面顯示與帳號識別 |
| 電話 | 帳號聯絡與必要之聯絡 |
| 語系偏好 | 介面語言預設與多語系顯示 |
| 電子郵件驗證狀態、上次登入時間 | 帳號安全維護與異常狀態控管 |
| 帳號狀態(待驗證/停用/刪除) | 帳號生命週期管理 |
3.3 商家/組織(tenant)資料
| 資料項目 | 蒐集目的 |
|---|---|
| 組織名稱、組織識別代號(slug) | 商家識別與多租戶資料隔離 |
| 所在國家/地區 | 營運地區判斷與功能設定 |
| 營業地址(街道、縣市/州、郵遞區號) | 商家基本資料維護與稅務作業 |
| 電話 | 商家聯絡 |
| 稅務識別號(統一編號) | 發票與稅務作業 |
| 價格是否含稅 | 價格顯示與交易稅務處理 |
| 所屬群組 | 組織權限控管與資料隔離 |
3.4 交易、付款與發票資料
| 資料項目 | 蒐集目的 |
|---|---|
| 金額、幣別 | 交易金額確認與帳務紀錄 |
| 付款狀態 | 付款流程控管 |
| 金流供應商交易編號、訂單編號 | 與金流機構對帳 |
| 付款時間、到期時間、交易中繼資料 | 交易查核、到期作業與爭議處理 |
| 稅別、稅率、稅額、應稅金額 | 稅額計算與申報 |
| 發票張數、申報期間 | 發票開立與統計 |
| 狀態、申報時間 | 申報作業管理與狀態追蹤 |
3.5 技術與稽核資料
| 資料項目 | 蒐集目的 |
|---|---|
| 權杖雜湊(登入工作階段) | 登入狀態維持與工作階段驗證 |
| IP 位址(工作階段、稽核記錄) | 安全稽核、異常連線辨識與事件調查 |
| User-Agent(工作階段、稽核記錄) | 裝置與瀏覽器識別、稽核 |
| 到期時間、最後活動時間、撤銷時間 | 工作階段生命週期管理與登出處理 |
| 操作動作、資源類型與識別碼 | 操作追蹤與責任歸屬 |
| 事件中繼資料、時間戳 | 事件時序還原與稽核 |
| 收件者、通知類型、投遞管道、通知層級 | 通知派送與投遞紀錄 |
| 通知內容、已讀狀態 | 通知狀態追蹤 |
3.6 模組設定
- 3.6.1 各模組之設定值:供商家設定模組功能參數,俾平台依設定執行對應功能。
- 3.6.2 Google OAuth 授權權杖(以 AES-256-GCM 加密儲存):供商家自願授權平台存取其 Google Workspace 特定範圍時保存必要之憑證。
3.7 其他
- 3.7.1 i18n 翻譯字詞:供介面多語系字詞顯示與翻譯維護。
- 3.7.2 模組健康檢查結果:供模組可用性監控。
3.8 蒐集範圍之限制
- 3.8.1 本平台蒐集之個人資料限於本章所列項目。
- 3.8.2 密碼以單向雜湊儲存,平台不保存密碼明文。
- 3.8.3 Google OAuth 權杖等敏感憑證以 AES-256-GCM 加密儲存;平台不保存使用者於第三方服務之帳號密碼。
- 3.8.4 本平台不使用第三方廣告 cookie、不使用行為分析追蹤 cookie,亦未設置 Google Analytics(詳見第 8 章)。
4. 蒐集方式
本章規範本平台蒐集個人資料之方式,並說明各方式之適用情形與告知時點。
4.1 本平台之資料蒐集分為使用者主動填寫、第三方授權與系統自動記錄三種方式。
4.2 使用者主動填寫(表單填寫)
- 4.2.1 帳號註冊與設定:使用者填寫電子郵件、密碼、顯示名稱、電話、語系偏好。
- 4.2.2 商家/組織建立與設定:商家填寫組織名稱、組織識別代號、所在國家/地區、營業地址、電話、稅務識別號、價格是否含稅、所屬群組。
- 4.2.3 交易與稅務作業:商家於交易、付款與發票作業流程中填寫或由系統產生金額、幣別、稅別、稅率、稅額、應稅金額、發票張數、申報期間等資料。
- 4.2.4 模組設定:商家於各模組設定介面填寫設定值。
4.3 第三方授權
- 4.3.1 商家得於 Google 模組中自願一鍵授權,授權平台存取其 Google Workspace 之特定範圍:
- 4.3.1.1 Google Drive(僅授權檔案 drive.file)
- 4.3.1.2 Google 試算表(spreadsheets)
- 4.3.1.3 Google 日曆(calendar)
- 4.3.1.4 Gmail 唯讀(gmail.readonly)
- 4.3.1.5 使用者電子郵件基本資料(userinfo.email)
- 4.3.2 未經商家主動授權,平台不會存取該商家之 Google 資料。
- 4.3.3 商家可隨時撤銷授權;撤銷後平台即停止存取該範圍之資料,已取得之權杖不再用於存取。
4.4 系統自動記錄
- 4.4.1 登入工作階段:IP 位址、User-Agent、權杖雜湊、到期時間、最後活動時間、撤銷時間,於使用者登入與操作過程中自動產生。
- 4.4.2 稽核記錄:操作動作、資源類型與識別碼、IP 位址、User-Agent、事件中繼資料、時間戳,於使用者進行操作時自動產生。
- 4.4.3 通知紀錄:收件者、通知類型、投遞管道、通知層級、通知內容、已讀狀態,於平台發送通知時自動產生。
- 4.4.4 瀏覽器端儲存:登入權杖、角色別與語系偏好儲存於 Cookie 與瀏覽器 localStorage(詳見第 8 章)。
4.5 告知與同意
- 4.5.1 平台於使用者註冊時、商家進行第三方授權時,就相關資料項目與利用目的予以告知,並於從事特定蒐集事項前取得同意。
- 4.5.2 涉及個人資料跨境提供之告知與同意機制,詳見第 7 章。
- 4.5.3 同意之撤回方式與效果,詳見第 11 章。
5. 個人資料利用目的
本章規範本平台蒐集之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並限制目的外利用。
5.1 除經當事人同意、依法律規定、或為提供本平台服務所必要之情形外,本平台不得將個人資料用於本章所列目的以外之利用。
5.2 利用目的
- 5.2.1 帳號資料:辦理帳號建立與身分驗證、維持登入狀態、寄送驗證信與密碼重設信、發送系統通知與提供服務支援、帳號狀態(待驗證/停用/刪除)之管理。
- 5.2.2 商家/組織資料:辨識商家並隔離多租戶資料、設定模組功能、維護商家基本資料、支援發票與稅務作業。
- 5.2.3 交易、付款與發票資料:處理付款流程、確認交易狀態、與金流機構對帳、開立與申報發票、保存會計與稅務紀錄、處理交易爭議。退費規則與違約金計算方式詳見本平台之《服務條款》第 5 章。
- 5.2.4 技術與稽核資料:維護工作階段有效性、防止未授權存取、進行安全稽核與事件調查、滿足內部治理與合規需求。
- 5.2.5 通知紀錄:派送驗證信、密碼重設信與系統通知信、記錄通知投遞與已讀狀態。
- 5.2.6 模組設定與 AI 相關資料:執行商家已啟用之模組功能;如商家啟用 AI 功能,其處理方式詳見第 14 章。
5.3 特別限制
- 5.3.1 本平台不以商家或使用者之內容訓練公開模型。
- 5.3.2 本平台不販售個人資料,亦不以個人資料進行廣告投放。
6. 第三方共享與委託處理
本章規範本平台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或委託第三方處理之情形與範圍。
6.1 除本章所列第三方外,本平台不將個人資料提供予其他第三方;向第三方提供時,僅提供提供該項服務所必要之最小範圍資料。
6.2 委託處理者(依平台指示處理資料)
- 6.2.1 Akamai Cloud(Linode):雲端主機商,提供主機代管服務;平台主要伺服器與資料庫位於日本東京。
- 6.2.2 Chunghwa Telecom(Hinet):主機商,部分網站服務與郵件寄送主機位於台灣。
- 6.2.3 Zoho(smtppro.zoho.com):電子郵件寄送服務,處理驗證信、密碼重設信與系統通知信。
- 6.2.4 MiniMax(api.minimax.cn):平台提供之 AI 模型服務,依平台指示處理商家之 AI 輸入內容。
- 6.2.5 Moonshot AI(api.moonshot.cn):平台提供之 AI 模型服務(備援),同上。
6.3 第三方一併利用(依其自身條款處理)
- 6.3.1 Google LLC:商家自願授權後,Google 就其 Workspace 資料之處理依 Google 之政策為之。授權範圍限於第 4.3.1 項所列五項,商家可隨時撤銷授權。
- 6.3.2 台新銀行:payment-taishin 模組之金流服務,付款交易由台新銀行依其條款處理。
- 6.3.3 藍新金流(NewebPay):payment-lshin 模組之金流服務,付款交易由藍新金流依其條款處理。
- 6.3.4 LINE:line-oa 官方帳號模組;目前為停用/外接狀態,商家自行啟用時適用,其通訊資料之處理依 LINE 之條款為之。
- 6.3.5 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invoice-tw 發票模組;目前為停用/外接狀態,商家自行啟用時適用,其資料處理依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之相關規定為之。
6.4 委託關係之管理
- 6.4.1 平台與各委託處理者間有關個人資料保護之書面約定,其條款重點為:本平台與各委託處理者簽訂資料保護附約,規範下列事項:保密義務、資訊安全措施、再委託之限制、資料之回傳或刪除、平台之稽核權,以及個人資料事故之通知義務與時限。
- 6.4.2 委託處理者未經平台指示,不得為其自身目的使用或提供個人資料。
7. 跨境傳輸
本章規範個人資料跨境傳輸之地區、依據、同意機制及當事人查詢之方式。
7.1 平台之個人資料處理涉及下列境外地區。
7.2 跨境傳輸情形
- 7.2.1 平台主要伺服器與資料庫位於日本東京;帳號資料、商家資料、交易與發票資料、稽核記錄等於日本東京處理。
- 7.2.2 部分網站服務與郵件寄送主機位於台灣。
- 7.2.3 Google 資料儲存於美國。
- 7.2.4 Zoho 郵件服務商之資料處理可能涉及印度/美國。
- 7.2.5 AI 輸入內容將傳送至平台提供之 AI 模型供應商處理,其 API 網域為
.cn,處理涉及中國大陸。
7.3 同意機制
- 7.3.1 平台於使用者註冊與商家進行第三方授權時,就跨境提供之事實與接收者予以告知,並取得使用者同意,以符合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 §21 關於跨境提供之要求。
- 7.3.2 同意紀錄之保存方式與保存期間為:與帳號及操作資料同期保存(帳號存續期間;帳號刪除後 30 日內清除),以電子形式存放於受控存取之資料庫並記錄取得同意之時間、管道與版本。
7.4 相關說明
- 7.4.1 跨境傳輸之安全性維護措施依第 9 章規定辦理。
- 7.4.2 境外接收者之辨識資料(名稱、地址、聯絡方式)之提供管道與提供時點為:以第 6 章所列委託處理者清單及其聯絡方式提供,並於每次進行該項跨境提供前,於平台內顯示境外接收者名稱與提供時點。
- 7.4.3 當事人得依第 11 章行使查詢、更正等權利,並得就跨境提供事項請求說明。
8. Cookie 與類似技術
本章規範本平台使用之 Cookie 與瀏覽器儲存技術之項目、用途、效期及管理方式。
8.1 本平台僅使用下列 Cookie 與類似技術。
8.2 Cookie
| 名稱 | 用途 | 效期 |
|---|---|---|
vaillai_token |
維持登入狀態 | 24 小時 |
vaillai_user_type |
角色別快取 | 24 小時 |
vaillai_locale |
記憶語系選擇 | 由瀏覽器決定 |
8.3 瀏覽器 localStorage
- 8.3.1 平台於瀏覽器 localStorage 中存放登入權杖
vaillai_token,該權杖用於維持登入狀態。 - 8.3.2 清除瀏覽器 localStorage 將使登入狀態失效,使用者須重新登入。
- 8.3.3 localStorage 之清除方式依各瀏覽器之操作介面為準。
8.4 未使用之技術
- 8.4.1 本平台不使用第三方廣告 cookie。
- 8.4.2 本平台不使用行為分析追蹤 cookie。
- 8.4.3 本平台未設置 Google Analytics 或其他類似用途之追蹤工具。
8.5 管理方式
- 8.5.1 使用者得透過瀏覽器設定停用或刪除 cookie 與 localStorage;停用後部分功能將無法使用。
- 8.5.2 同意管理機制(Cookie 同意橫幅)之實作方式與同意紀錄保存方式為:本平台僅使用第 8 章所列維持服務運作所必要之 Cookie,不使用需事前同意之追蹤類 Cookie,故未設置 Cookie 同意橫幅;使用者得隨時透過瀏覽器設定清除或停用 Cookie。平台不保存 Cookie 同意紀錄。
9. 資料安全措施
本章規範平台就個人資料所採取之技術性與組織性安全措施。
9.1 平台採取下列措施降低個人資料遭未經授權存取、遭竄改或遭洩漏之風險。
9.2 傳輸安全
- 9.2.1 採用 TLS 1.2/1.3 加密傳輸。
- 9.2.2 啟用 HSTS(含子網域,max-age 63072000)。
9.3 儲存安全
- 9.3.1 密碼以 bcrypt 單向雜湊儲存,平台不保存明文。
- 9.3.2 敏感憑證(Google OAuth token 等)以 AES-256-GCM 加密儲存。
9.4 存取控制
- 9.4.1 存取權杖採 JWT 簽章。
- 9.4.2 refresh token 採輪替(rotation)機制。
- 9.4.3 多租戶資料隔離,所有業務資料表帶
tenant_id。
9.5 稽核
- 9.5.1 平台保有完整稽核日誌,記錄操作動作、資源類型與識別碼、IP 位址、User-Agent、事件中繼資料與時間戳。
9.6 外部可見性
- 9.6.1 平台目前尚未對搜尋引擎開放索引。
9.7 事故處理
- 9.7.1 個人資料事故之通知流程、通知時限及對主管機關通報之作業標準為:發生個人資料事故時,平台應於知悉後 24 小時內完成內部評估並保存相關紀錄;確認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事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二條之規定向主管機關通報,並於適當期間內通知受影響之當事人。
10. 資料保留期間
本章規範各類個人資料之保留期間及到期後之處理方式。
10.1 平台於處理目的完成、或不再有保存必要時,刪除或匿名化相關資料;依法律規定應予保存者,於法定期間內保存。
10.2 保留期間
| 資料類別 | 保留期間 | 到期處理 |
|---|---|---|
| 帳號與操作資料 | 帳號存續期間;帳號刪除後 30 日內清除 | 刪除或匿名化 |
| 付款/發票/稅務紀錄 | 依稅法規定保存(會計與稅務紀錄 5 年) | 依稅法規定處理 |
| 稽核記錄 | 自該筆記錄產生之日起 3 年。 | 到期後以批次刪除方式移除,不另為匿名化保存。 |
| 工作階段(session) | 自最後活動時間起 24 小時未再活動即失效;登出時立即撤銷並清除。 | 到期失效或清除 |
10.3 相關說明
- 10.3.1 帳號刪除後,帳號與操作資料應於 30 日內清除;因法令、稅務、爭議處理或技術限制而需延後清除者,應予隔離並限制使用,僅供保存之目的使用。
- 10.3.2 保留期間之起算,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資料最後一次更新或帳號終止之時點為準。
- 10.3.3 使用者得依第 11 章要求刪除其個人資料;惟依稅法應予保存之付款、發票與稅務紀錄,於保存期間內不因刪除或停止利用之請求而立即移除。
11. 個人資料當事人之權利
本章規範個人資料當事人依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得主張之權利、行使方式,以及平台受理與限制之原則。
11.1 個人資料當事人得就其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
- 11.1.1 查詢權:查詢其個人資料是否被蒐集、處理及利用。
- 11.1.2 閱覽權:閱覽其個人資料。
- 11.1.3 複製權:要求交付其個人資料之副本。
- 11.1.4 更正權:要求更正其不正確或不完整之個人資料。
- 11.1.5 刪除權:要求刪除其個人資料。
- 11.1.6 停止利用權:要求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11.1.7 撤回同意權:撤回其就特定處理所為之同意。
- 11.1.8 索取本政策:要求提供本政策之書面內容。
11.2 行使方式
- 11.2.1 應以第 16 章所列電子郵件或電話向個資保護負責人提出請求,並載明:請求人姓名、請求項目、欲查詢或更正之資料項目及聯絡方式。
- 11.2.2 平台於收受請求後,應先確認請求人身分;確認方式為:以請求人之帳號登入狀態及電子郵件所有權驗證為限;請求人為商家組織之管理員者,另應確認其於該組織之權限。無法完成驗證者,平台得請其補充可供核對之資料。
- 11.2.3 平台收受請求後之處理期限與回覆時限為:自收受請求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必要之處理並回覆;情形複雜者,得於前項期間屆滿前延長 30 日,並將延長理由告知請求人。
- 11.2.4 依請求收取費用之標準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平台就當事人行使前項權利不得收取費用。
11.3 拒絕或限制之情形
- 11.3.1 依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於下列情形得拒絕或限制當事人之請求:危及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安全;妨害公共利益;妨害他人權益;為維護國家安全、國土安全或公共利益;及法律明文規定之其他情形。
- 11.3.2 依稅法規定應予保存之付款、發票與稅務紀錄,於法定保存期間內不因刪除或停止利用之請求而立即移除。
- 11.3.3 拒絕或限制請求時,平台應說明理由。
11.4 撤回同意
- 11.4.1 撤回同意不影響撤回前基於同意所為處理之合法性。
- 11.4.2 撤回同意後,平台不再以該同意為基礎進行處理;惟因提供本平台服務所必要之其他合法原因而仍須處理者,不在此限。
- 11.4.3 部分功能之使用以特定同意為前提者,撤回後該功能可能無法繼續使用。
12. 未成年人
本章規範未成年人使用本平台之限制,以及法定代理人之權責。
12.1 本平台主要提供中小企業使用之商用服務(AI 客服、跨境電商自動回覆、多語系營運),並非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服務對象。
- 12.1.1 平台設定之最低使用年齡為:18 歲;本平台為商用服務,帳號僅限年滿 18 歲且具備行為能力者開通(詳見《服務條款》)。
- 12.1.2 未成年人於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前,不應使用本平台。
12.2 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12.2.1 未成年人使用本平台,應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本政策所列之權利。
- 12.2.2 商家於其營運範圍內自行提供予未成年人之服務,應由商家自行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依法處理相關個人資料。
12.3 通知與處理
- 12.3.1 平台接獲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而使用之通知,或接獲法定代理人有權處理之聲明時,將依相關程序查證,並停止必要之處理。
- 12.3.2 前項查證與處理之作業時限為:自收受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初步查證;確認有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者,即停止必要之處理並通知法定代理人。
13. 第三方網站與插件
本章規範本平台與第三方網站、外掛程式及瀏覽器擴充套件之關係。
13.1 插件
- 13.1.1 本平台不提供需於使用者端安裝之外掛程式或桌面程式;平台控制台以網頁形式提供。
- 13.1.2 使用者於瀏覽器安裝之第三方擴充套件及其對本平台網域之讀寫權限,由該擴充套件之提供者負責,平台不控制其行為。擴充套件可讀取之瀏覽器儲存資料(含 localStorage 內之登入權杖)之範圍,取決於使用者之安裝與授權設定。
- 13.1.3 使用者安裝第三方擴充套件前,應自行評估其存取範圍與資安風險。
13.2 第三方整合模組
- 13.2.1 本平台之第三方整合模組(Google 服務、payment-lshin、payment-taishin、line-oa、invoice-tw)連接至外部服務;外部服務就其接觸之資料所為之處理,依其各自之政策與條款為之。
- 13.2.2 line-oa 與 invoice-tw 模組目前為停用/外接狀態,商家自行啟用時始有適用。
13.3 第三方內容與外部連結
- 13.3.1 本平台部分頁面可能載入第三方網站之內容或含有外部連結;該類內容之提供與更新由第三方負責。
- 13.3.2 第三方網站之內容如有侵害本平台或他人權益,本平台將配合依法處理。
14. AI 功能(啟用時適用)
本章規範商家啟用 AI 功能時,輸入內容之流向與平台之限制;本章於商家啟用 AI 功能時始適用。
14.1 資料流向
- 14.1.1 商家啟用 AI 功能後,輸入內容將傳送至平台統一提供之 AI 模型供應商處理;商家不需自行指定供應商或提供金鑰。
- 14.1.2 AI 模型供應商之選用與維護由平台負責。目前使用之供應商為 MiniMax(api.minimax.cn,模型 MiniMax-M3)與 Moonshot AI(api.moonshot.cn,模型 kimi-k2.6);兩者之服務成本由平台負擔,已含於商家訂閱之方案內。
- 14.1.3 供應商名稱與處理地點之登錄、揭露與變更通知方式為:由平台於平台後台登錄供應商名稱與處理地點,該資訊於平台管理端可查閱;供應商變更時,平台應即時更新本政策,並於發生個人資料事故或受主管機關要求時提供變更紀錄。
- 14.1.4 AI 輸入內容之處理涉及中國大陸(MiniMax、Moonshot AI 之 API 網域為
.cn),詳見第 7 章跨境傳輸之說明。
14.2 限制
- 14.2.1 本平台不以商家或使用者之內容訓練公開模型。
- 14.2.2 AI 輸出可能不精確,須由商家自行覆核後再對外發布。
15. 政策變更與通知
本章規範本政策之修訂權限、通知方式及新版本之生效程序。
15.1 修訂
- 15.1.1 平台得因法令變更、服務內容調整或業務需要修訂本政策。
- 15.1.2 修訂後之版本將載明新版本號碼、生效日期與變更摘要。
- 15.1.3 涉及蒐集目的、資料項目或利用方式之重大變更,應於生效前另行通知使用者。
15.2 通知
- 15.2.1 修訂內容將於本平台網站(https://vaillai.com)公布。
- 15.2.2 重大變更另以平台內通知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使用者;通知之發送管道、期間與方式為:以平台內通知及使用者帳號登記之電子郵件雙軌通知,並於本平台網站公布;重大變更於生效前 14 日通知,非重大變更於生效前 7 日通知。
15.3 生效
- 15.3.1 新版本自載明之生效日起適用。
- 15.3.2 因政策變更而需重新取得同意之情形與期間為:涉及蒐集目的、資料項目、利用方式或跨境提供之重大變更,須於新版本生效前重新取得同意;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該項處理即停止。
16. 聯絡方式
本章規範當事人行使權利、提出諮詢或申訴時之受理窗口與作業方式。
- 16.1 個資保護負責人:吳家豪。
- 16.2 聯絡電子郵件:service@vaillai.com。
- 16.3 聯絡方式:本平台為純線上營業,不提供電話號碼;一切聯絡請以電子郵件 service@vaillai.com 為準。
- 16.4 個資權利請求之收件方式: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service@vaillai.com。本平台為純線上營業,不另列示通訊地址。
- 16.5 個資權利行使表單:可用本政策附件之表單不另設專用表單;來信載明 11.2.1 所列事項即可。平台得於回覆中提供表單供日後使用。
- 16.6 申訴:對處理結果有異議者,應先向個資保護負責人提出申訴;申訴之處理期限為自收受申訴之日起 30 日內完成查證並答復;若未能於期間內完成者,應先告知延後原因與預定答復時日。
- 16.7 當事人亦得依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向主管機關請求協助;主管機關為中央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臺北市松仁路 3 號);地方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依本平台營業所在地)。
附錄:版本紀錄
| 版本 | 生效日期 | 變更摘要 |
|---|---|---|
| v1.0 | 2026-10-24 | 初版 |